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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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承诺:在获得批准后3个月内与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网站连接。
公司与直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以及与直销相关的宣传材料与网站披露的信息相一致。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    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报备和披露主要渠道有: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司中文网站。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报备和披露由企管部设专人专门负责。信息报备和披露内容的档案,作为公司的资料长期保存。
第五条    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内容与其他宣传资料内容一致。
第六条    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提供规定要求的内容,保证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内容有: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保证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并在每月15日前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以下上月内容:
(一)保证金存缴情况;
(二)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明细情况;
1、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
2、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三)企业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四)直销培训员备案;
(五)其他需要报备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建立中文网站http://zxpl.rolmex.com.cn/为信息披露平台。向社会公众完整、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信息。并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
第八条    中文网站内容必须包括:
(一)直销员信息查询,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
(二)分支机构信息查询,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三)服务网点信息查询,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四)产品信息查询,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以及产品的主要成分、适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项等应当让消费者事先知晓的内容。产品专利、检测报告、生产企业相关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六)产品退换货办法、退换货地点及退换货情况。
(七)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八)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九)直销培训员名单、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十)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第九条 公司网站信息更新时间:每周五前更新一次,信息内容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由企管部收集汇总后,由负责公司网站管理的企划部更新。每次更新的内容以企管部向企划部发文的方式,由总经理签发。一式两份,各保存一份。由企管部对内容进行检查。
第十条    公司于每年4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布本办法第八条所列内容。
第十一条   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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