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计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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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酬制度

本直销员报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已与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直销员(以下简称直销员)。本报酬制度为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的《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本报酬制度需要变更的,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将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予以执行。

直销员报酬:

    直销员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直销员所得佣金将构成直销员从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的全部收入(报酬总额)。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在申请人正式成为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后,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直销员按月支付佣金。佣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  直销员累计销售额小于2000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10%作为报酬。

2、  2000元≤直销员累计销售额<20000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20%作为报酬。

3、  20000元≤直销员累计销售额<50000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25%作为报酬。

4、  当直销员累计销售额≥50000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28%作为报酬。

 

直销员报酬计算表

累计销售额

本月报酬比例

本月销售额

本月报酬

备注

2000元以下

10%

N

N*10%

 

2000--20000

20%

N

N*20%

 

20000--50000

25%

N

N*25%

 

50000--100000

28%

N

N*28%

 

 

严禁团队计酬,不得以发展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直销人员不得分级。

承诺所有报酬总额全部来源于直销员直接销售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经营收益,不会允许直销员以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团队的方式获得销售业绩,不会以其他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直销员报酬。

直销员就其依据本报酬制度应获得的报酬总额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由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从该等报酬总额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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